文旅部網站日前公布《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工作(2025—2026年)的通知》。
據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遴選一批試點地區,開展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工作,建立完善多項信用體系建設配套制度,培育一批誠信企業,發展一批信用經濟試點地區,發揮信用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價值與作用,激發行政部門、市場主體、社會機構等各方參與信用建設的主動性和創造力,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文化和旅游市場新型監管機制,助推行業高質量發展。
試點地區基本條件方面,通知明確,以市(地、州、盟)、縣(市、區)為主,遴選一批試點地區。試點地區應具有較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基礎,重視信用經濟發展,提供相關政策保障,具有較為完備的信用監管制度、較為健全的工作機制,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創新工作動力強。
《通知》提出六項主要任務:
一是創新信用監管制度。探索推動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與文化和旅游市場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拓展“信用+”創新實踐,完善信用全流程監管配套制度,探索本領域從業人員和取得國家職業資格人員等重點職業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設,夯實信用法治基礎。
二是推行信用承諾管理。鼓勵和支持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主動向社會做出信用承諾,支持文化和旅游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內信用承諾制度,建立信用承諾踐諾跟蹤機制,加強承諾履行情況跟蹤核查,完善信用承諾全流程信息歸集記錄標準,提升信用承諾水平。
三是推進信用評價應用。健全本地區本行業信用評價機制,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依托信用評價結果優化監管方式,形成一套以信用評價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制度,統籌推進信用評價結果在多層面、多渠道、多維度的應用。
四是促進信用信息共享。鼓勵和支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與金融、信用保險、大數據管理、平臺企業等機構加強協作,進一步完善信用信息互聯互通、信用評價結果互認機制,創新應用場景。
五是加強失信主體認定和管理。按照“應認定、盡認定”原則,依法依規加強失信主體認定與管理,健全異議申訴和信用修復機制,探索將行政處罰與失信主體認定同步考慮、同步推進,鼓勵推廣“兩書同達”“三書同達”模式。
六是加強誠信文化建設。建立誠信文化建設保障機制,鼓勵和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行業組織等舉辦主題鮮明、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引導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積極參與,深化誠信意識,增強信用工作的影響力,推動形成崇尚誠信、踐行誠信的良好風尚。
來源:信用中國